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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四条措施落实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江南茶缘专业号 | 2014-3-5

     3月3日,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政办函 [2014]9号”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山峰管理区、国有农林场、县直有关单位认真按照《石门县2014年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春季植树造林、义务植树、公路绿化活动。

    该方案确定了石门县2014年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四项主要目标任务:一是完成省、县、乡、村道绿化(新造)300公里,其中省道X021线曹家棚—何岗7公里、S303线磨市油库—黄虎港30公里; 二是完成X021线何岗-陬市、S304楚江中渡-新关向家、S303线三江口-磨市镇共计115.6公里补植补造任务;三是完成石门大道延长线至白廟垭遂道0.62公里的绿化任务;四是完成义务植树150万株。

     方案对做好今春植树造林绿化工作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活动。各单位要尽快启动2014年造林绿化工作,充分认识抓好公路绿化、环城绿化、部门绿化、村庄绿化、农林水网和机耕道的绿化、农村庭院绿化等植树造林活动的重要意义,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年度植树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二是要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墙报等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造林绿化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确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工作,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良好氛围;三是要落实任务,确保整体推进。各单位必须按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确实可行的措施,落实绿化重点,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四是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植树节期间,各单位要及时将辖区内的各种造林绿化活动信息报送到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每单位不得少于1条。要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和准确。( 石门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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